養鹿業在世界范圍是一門新生事業。上世紀50年代初,我國建立了以鹿茸為主產品的養鹿業,是世界最早的,西方國家在70—80年代才建立養鹿業,最初完全為肉用開發。1987年國際鹿茸市場形成后,我國鹿茸獨步市場成為先驅,引起西方國家養鹿業開始轉向于取茸加盟,以至形成現今爭相以鹿茸出口的激烈態勢。
我們注意到,有關鹿業,國際學術界掩蓋了一種真相。例如:8年前有西方學者來華演講,認為養鹿業方向有肉用和茸用兩種,而最具前途的是肉茸兼用。然而,近年,國際鹿茸市場競爭加劇,隨著西方國家鹿茸占據了絕對優勢,其主持的國際學術研討又全都以鹿茸產品為主調,而對中國鹿業曾做出的貢獻只字不提;在國內鹿業學術界還沒有關心過。如果不理會這些篡改的評論,西方鹿業界會認為是他們帶動了世界養鹿業的發展。
新千年以來,我國鹿茸出口量從顛峰落下來,已被后來居上的新西蘭、加拿大美國鹿茸所替代,值得反思。其中要領會的,西方養鹿國家移植了我國養鹿業茸用化知識,并當成法寶使用,短時間轉化為如此突出的成果,要弄清貢獻出的茸用化知識都是什么?為何自身由強項而弱化,這是很重要的。
我國鹿業為何會出現如此大的反差?對其前因后果應有個確切的認識,并由此來改變我們的觀念,改變內部措施,開拓創新,再鑄輝煌。
1中國養鹿業的創始和貢獻
世界養鹿業的建立與發展是近代和現代人的事情,我國養鹿業從開創至今,一直起到關鍵的推動作用。古人也曾對規模化養鹿有過嘗試,但歷史上無業承傳。猜想個中原因,可能與現代人開展養鹿志趣不同,也能找到證據。
上世紀50年代初,我國建立了史無前例的養鹿基業,這是有背景的。中華民族祟尚鹿茸,認為應用于人體有益壽延年的保健作用和功能,并有上千年的應用歷史。美中不足的是,過去全靠狩獵而得,來之不易,質量也無法保證,而且太珍貴,并非一般人能應用。為此,基于鹿易馴養成規模化、鹿茸再生性、循環性生長、可連續得到的特點,由國家出資建立了飼養基地,且取茸獲得成功。此后,在全國各地建立了飼養場,形成了一門產業,可以說,建樹頗深,功德無量。這些建樹,概括有以下3點,對外也起著支援性的貢獻。
1.1 養鹿業定位為茸用 以鹿茸為主產品的定位,是我國養鹿業的基本特色。在不傷鹿的前提下,產品可以連續多年獲取,后面聯結著廣大消費者市場,可永續經營。全國各地的養鹿場,無一不是以這種模式存在。
1.2 鹿茸產品規格分類 進入70年代,我國各地開展養鹿已有相當規模。由此,出臺了國家級鹿茸產品規格標準,做為鹿茸鑒定標準投入商業應用。其分類是:將梅花鹿茸規格分為5種,即:二杈、三杈、初生、再生、砍頭茸(砍二杠、砍三杈),每一規格又按單枝重、形狀、品質綜合評定,確立出1、2、3個標準等級,不夠標準的列為等外;馬鹿茸亦分鋸為蓮花、三權、四權、初角、再生5種規格,每個規格依其單枝重、形狀、品質綜合評定,確立了頭茬茸1、2、3三個標準等級,不夠標準的,列為等外。兩種鹿茸合起來為10種規格30個標準,亦稱為鹿茸產品質量體系。這種分法是科學的,傳到國外,變為世界通用,連名詞叫法電未改變。1998年買方市場提出并加進了鹿茸內在質量的學說概念,這是很重要的補充。但并沒有打破原有的分類原則,包括西方鹿茸按標準收得嫩一些都不算打破,仍在照常使用。
1.3 產品加工 中國傳統的集大成的鹿茸加工方法有5道工序:煮炸、烘烤、風涼、回水、煮頭。做起來很復雜,每道工序學問無窮。看似簡單,但是制作出來的成品鹿茸達到保型、完好、不變色,極不容易。該方法外國拿去后,曾想打破這些工序,盡管科學技術比較發達,但最終還是回到了這些工序上來。不過,他們現在對這些工藝的理解程度、掌握的數據以及設備上的改革已有獨到之處,反倒值得我們學習。
現在看來,我國鹿業的這3項建樹,依然是養鹿業市場化的支撐點,可謂之理論大系。這3方面研究的深透與否,直接關系鹿茸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,尤其質化競爭時期更是如此,掌握核心技術最重要。
2 西方養鹿業追隨中國養鹿業模式
西方國家養鹿業普遍起步較晚。率先開展養鹿的是新西蘭,建業于70年代。進入80年代,相繼建立養鹿業的國家有加拿大、美國、英國、澳大利亞等,最初階段都定位于肉用型。 西方養鹿國家建立養鹿業之所以較晚,緣于背景不同。西方國家法律法規原本不允許養鹿,更談不上將鹿茸作為商品。新西蘭之所以養鹿早些,是因為境內野鹿為患。據統計,島內多達700萬只野鹿,爭食草場,損壞林木,已構成對自然生態的破壞和危害:政府曾每年下達一定計劃,組織狩獵活動,但無濟于事。所以,允許開展試養鹿的背后,有政府的默許,希望成為成功之路。此舉也誘發加拿大、美國等許多國家建立起養鹿業,都想達到開發利用的美好愿望。為了爭取到養鹿業的合法地位,避免干預,這些國家的養鹿聯合會為此事向政府進行論證,做可行性分析,作為提案,改變了法律法規。政府將養鹿業正式劃歸狩獵局規劃發展,這一系列的改變是80年代末完成的。可以說,對養鹿業而言,這一改變為開放政策,對養鹿業的發展十分有利。
怎樣從肉用型向茸用型轉變。從表面看起來,鹿是大型食草動物,具有性情溫和、合群性強、易馴養、易繁殖的特點;但經營一個階段后發現,鹿生長期較長,消耗太多,出肉率低,無利可圖,即使科技發達,解決這樣的問題仍不太容易。那么,是什么使他們“柳睹花明又一村”的?自然是中國的養鹿經驗。1987年后,國際鹿茸市場已經形成,他們通過觀察,發現中國鹿茸出口熱銷,很有吸引力,便茅塞頓開。于是,從90年代初,他們就向茸用型轉變了。從他們自己的描繪中看,也是從90年代初開始搞鹿茸的,但不提是采用了中國的經驗。實際上中國的“3個建樹”,已“中為洋用”了,加、美兩國鹿業全轉了型。新西蘭鹿業規模是世界上最大的,由于鹿種欠佳,通過篩選改良,自然淘汰,保留了以茸用為主、肉用為輔的做法,這就是所說的“肉茸兼用型”;英國鹿業保守未轉,以后變得沒有名氣;澳大利亞也轉型了,但養鹿數量有限,質地較差,茸用化競爭有所失利,近年有所收斂。
世界上養鹿取茸的國家還有許多。值得著重提及的是俄羅斯,近年,鹿業恢復很快,鹿茸天然質好,是強有力的競爭者!其他一些國家鹿茸產品多不規范,競爭力相對較弱。
瑞典養鹿是游牧式,規模龐大,品種為馴鹿,不取茸,是唯一典型的肉用型。
由此可見,世界發展起來的養鹿事業,絕大部分都走上了中國模式的茸用化道路,也因此得到了實惠。國際鹿茸買方市場在東北亞,供方則來自大洋洲、北美、歐洲和亞洲地區,在這里交易的鹿茸產品愈來愈多,競爭激烈,優勝劣汰,國際鹿茸市場已走向成熟。
3鹿業出現反差的原因分析和建議
這里的反差是指新出現的擁有產量、質量、價格、銷售量、回報情況的反比差。如果說,在1997年前,對手還沒有成長起來,我國鹿茸出口盛極一時、處于王者地位的話,那么,新千年開始之后,就完全改變了格局。新出現的對比情況是:新西蘭鹿茸年產量至少上升到我國年產量的3倍,加拿大、美國加起來也2倍于我國鹿茸產量,質量、價格都成了反比。而我國因鹿茸質量不高,解支鋸段,只能售出產量的一半,自然失去寶座,向后排位。這種反差主要是環境因素和品位化管理不夠所致,這可由中、西方鹿業現狀比較中看出來。
3.1 環境因素上的反差 即法律、政策、制度對鹿業的界定所致。也是歷史的巧合,上世紀80年代末,中、西方出現法律、政策、制度、首次對養鹿業進行界定的發生時間相同,都是從沒有到與以前持相反的立場,而內容卻大相徑庭,這等于帶來不同的環境因素。
西方一些國家法律政策對鹿業的界定,前面巳作介紹。需補充的是,西方將鹿業交給狩獵局管,不圈定為保護對象,也未劃歸畜牧業,乃取中性,差異在此。另外,對鹿茸產品也不界定為瀕危動物產品,學術上成立。我們可以看出,西方養鹿國家是鹿茸生產者,而不是鹿茸消費國,至今為止,歐、美人種對鹿茸仍尚未認可,而是完全用于外銷。假如說養鹿業定位于保護、鹿茸也是瀕危產品,肯定干不成這個買賣,更不要說發展,早已“胎死腹中”。他們正是抓住了這點,加上市場有利、大干快上而成了后來居上者。
我國的鹿業環境變化說來話長。90年代前是寬松而無界定,90年代后卻一下子發生了180°的大轉向。1988年頒布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之后,相關部門的文件對鹿業有兩條新規定:一是,將鹿的養殖按保護對象征收高額的特產稅;第二條更為關鍵,將鹿茸圈定為瀕危動物產品管理,實際代替了法規的作用。文件下發后,管理政出多門,并嚴格執行起來。做法是,先到有關部門辦理鹿茸產品準運證,并有時間性限制,持證運送鹿茸出地區境、省境(區境和省境為兩種不同證件),否則予以罰沒,根據情節不同還要治罪!于是每年各地都出現有查出、罰沒、治罪的案例。辦準運證要花錢“買單”,因此,鹿場和買方長期轉入了隱性交易,不是失手,就是就范,覆沒者經常有之。行業受到不公正待遇,鹿場沒有名份地位,封閉太死,日漸走向不景氣。就這樣,目前為止,已持續執行10余載,鹿業人怨聲載道,顯得無奈,認為這樣下去對養鹿業沒有益處。
質疑有下列6點:①產生的背景。改革開放的確是國策,但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的公布,有關部門對鹿業出臺這兩條規定太牽強,是一種職業病表現,割裂了養鹿業的歷史,養鹿業非但未享受到改革開放政策,反而被束縛起來。②兩條規定相互矛盾。既然允許養鹿業存在,卻又按國家保護動物對待,而且把鹿茸產品列為瀕危產品來禁運,實際上僅僅是“買單”而已。③用簡單的兩條規定作為鹿業法規,看不出高瞻遠矚和思路,而且權力和責任分離,用權過當,可謂責任是抓小放大。抓小就是按規定辦證;放大就是這些年來放棄對鹿業組織管理、放棄行業標準、放棄建立市場秩序,全都放任自流。④執法者公信度和自律性不高,罰沒貨品去向不明。⑤鹿業面臨國際市場有利機會和民營化進程,秩序混亂,受損嚴重,作繭自縛,把市場和機會讓出去,卻心安理得,得過且過。⑥不收集、使用信息來充實,改進,一拖10余年未變。在觀念、體制和職能方面,把鹿業看成是被管對象。
環境因素是影響和制約鹿業發展的主要方面,過去,我國鹿業是“這邊風景獨好”,現在已岌岌可危。
3.2 品位化管理上的反差 西方國家鹿業和我國鹿業,對“3個建樹”理解不同,做法各異;因此,就產生了差別,這正是品位化管理的差別。西方鹿業長于科學管理,對“3個建樹”理解比較深透,富有創意,不斷革新,加上管理井然有序,經三段式創造出來的鹿茸產品技術含量高,這與做到生產控制、產品控制、質量認證很有關系。其理念和做法是:
產品 指鮮鹿茸,收鋸下來規格標準就已確定了。鹿場不加工,只能以凍鮮狀態出售,從而由控制規格標準入手挖掘合理的效益,這是注入的第1道技術含量,規格標準要正確。
品牌 由拍賣公司來做,集合起來的凍鮮鹿茸,仍不做加工,而是整理出規格、標準不同的定型化品牌(權威性分級),直接拍賣,海內、外均可投標選購,建立誠信和周到服務。
品位 由專門的鹿茸加工廠來做。加工廠從拍賣公司投標進貨,加工的每批茸都要報請專管部門的監理并在食品衛生法監督下進行。有向外經銷權,只限于干鹿茸。以上體現了產業化的分工,且制度和監督透明,是建立在合作基礎上的競爭,必須有序地運作,以保證質量為前提,為求產品放心、顧客信得過。
優良產品體現出先進的制度化管理。以新西蘭為例,鹿業構架組織如下:由農業部領導下的狩獵局(半官方)司管鹿業,由鹿業協會選出的精英組成領導班子開展工作,雙管齊下,集思廣益,抓好鹿業每一件大事,包括行業標準修訂及其貫徹落實、鹿業規劃、市場調研、產品研發以及前沿問題的解決,有業績考核,不稱職即改選。統一鹿業協會下,有養鹿協會、拍賣協會、加工茸協會、肉業協會,大家都把協會看成“服務之家”,有事找協會,得到很好的服務。從橫面看,鹿業由4大經濟實體組成,即:養鹿場、拍賣公司、鹿茸加工廠和鹿肉業公司,各經營范圍運作不亂,敬業是求得生存、發展的基本信念。
而我國鹿業總量龐大、歷史悠久,卻仍然保持著傳統、分散的、小生產的自然經濟狀態,大業組織只是虛無的抽象化名詞;行業標準(主要是鹿茸產品規格標準)制定已18年,仍無修訂和貫徹措施,監督機制也不存在。換言之,誰投資誰受益,放任自流,每個鹿場都是中心,集自產、加工、自銷于一身,單打獨斗,不免自生自滅現象嚴重。產品旺銷時,不受約束的粗制濫造;以致市場飽和質化競爭時,產品對接能力差,品牌和品位觀念未能樹立起來,患上了市場適應不良癥,經常遇到買貨商善意指出質量不合格,還不準鋸開看內在質量的現象,結果談不成生意。生產方卻說,你不買,還有人買。我行我素,堅持混級賣,把質量和價格差不當回事,故出現了惡性循環。不明白把全部風險挑起來,實際上是在和自己過不去。鹿產公司倒不少,但沒有承諾,只是簡單地買進賣出,不是訂單關系。所以,鹿業呈現出的是破碎、縱橫都不存在章法、制度的聯系。
再就是鹿業學術研究和研討會的評價問題。從發表文章和多次自發召開的研討會來看,對“3個建樹”缺乏理解,老是在飼養管理、繁育、疾病防治這些常規技術方面打轉轉,鉆進牛角。忽略了另外兩個很重要的建樹,將其束之高閣,步入誤區,因而引導有錯:甚至對第1個建樹理解也不全面,不提人均產值,如何出效率、出效益。主持者所謂面向養殖戶做培訓,這種說法不能成立,無疑在降低鹿業水平,對品位化管理沒有幫助。
以上,在同國際新手的對比中,不難看出,鹿業不是存在行業老化問題,主要是行業小生產遍生,缺乏系統工程化管理和宏觀擺正。要么任其滑落,要么克服模糊觀念,強化管理,二者必擇其一,50年創造一個行業不容易,眼睜睜地看到西方國家也看中此業并后來居上,我們遠遠落后于西方,令人惋惜!鹿業人心情沉重,不希望如此。
世界鹿茸消費市場有限,現在洋鹿茸又以強勢頭涌現,該如何應對?主意首先應由鹿業組織來拿,鹿場、公司、個體戶來響應,但是這個組織尚未建立,所以,全業應盡快催生出行業組織。
洋鹿茸和地產鹿茸在性質上無區別;但是,原生和后續不同,代表著傳統文化和事業精神。所以,氣質得爭!我們并非巳喪失機會,重要的在于觀念、思路和方法問題。
近3年來,鹿界刮起了振興的旋風,挺有勁味!就是以“鹿場+公司+鹿茸加工廠”新方式操作,打破每個鹿場和小作坊加工鹿茸產品的習俗,驗證方法有效。大部分鹿場出現改售鮮凍鹿茸,規格標準顯著改善,感知到有利、合算、化解風險快、舊做法過時了。公司和投資者興建的設備一新的加工廠,承擔了風險,也提高了產品質量,能夠抗衡,加上精明運作,收益不凡;盡管個別的出現市場煉化不夠,回報欠佳,但并沒有泄氣。迫切需要的是,行業要有整體組織,建立規章制度,以此為靠山,防止閃失,沖出瓶頸。